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征稿启事(2013年8月15日截稿)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小品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将于2013年秋季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联合主办单位: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无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无锡市国画院、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
协办单位:
无锡博物院、无锡市长江商务印刷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联合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书法作品请投寄原件。书体、形式不限,尺寸:每件书法作品不超过4平方尺。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不收长卷、册页。托裱、装裱稿件不予评审(不收篆刻、刻字作品);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采用笔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本次展览一律不退稿。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初步定于2013年8月底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定于2013年11月举行,展出作品300件左右(含优秀作品20件)。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至2013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收款地址及联系人
1、收稿地址:无锡市南门妙光苑1号无锡市国画院 邮编:214026
收件人: 李健 孙明 电话: 0510-82822710 13812022516 13812038693
2、收款地址:无锡市南门妙光苑1号无锡市国画院 邮编:214026
收款人:孙丽新 电话:0510—85045886 13115080629
九、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3年4月
附: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
全国首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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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费汇款单、身份证复印件及退稿汇款单复印件粘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