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张家港文学艺术奖”申报评选工作启动
第二届“张家港文学艺术奖”申报评选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凡我市各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各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在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生产、发表出版、获奖、参演、展示、播映的并符合评奖条件的各类文艺作品均可申报。
“张家港文学艺术奖”为张家港市文学艺术最高奖项,主要奖励全市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文学艺术人才。第二届“张家港文学艺术奖”评选奖项为“张家港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奖”和“张家港文学艺术优秀人才奖”。各奖项的具体申报条件可向有关部门咨询,也可查阅张委宣[2007]3号文件。申报单位和作者个人从3月1日起即可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市文联负责接受文学、文艺理论、书法、美术、摄影、民间文学、民间艺术等门类作品申报,联系电话:58682061。市文广局负责接受戏剧、曲艺、影视、广播、音乐、舞蹈等门类作品申报,联系电话:58690815。各镇、管理区以及开发区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可就近向当地宣传文化部门领取申报表。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 3月15日。
第二届“张家港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尊重知识和人才,鼓励精品力作,倡导创造创新,坚持质量第一、精品为主、宁缺勿滥的原则,评选的内容、程序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市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58686467,欢迎社会各界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对“张家港文学艺术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举行隆重表彰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