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情》美术书法作品征集巡展征稿启事
为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凝聚中华儿女爱国情结,特举办本次大展。大展面向海内外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宗旨
“爱国、爱家、爱故土,亲情、友情、骨肉情”。
二、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
协办单位:广东珠江煤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
主 任:覃志刚 中国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副主任:冯 远 中国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美协副主席
刘大为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驻会副主席、秘书长
委 员:赵长青 中国文联主席团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驻会副主席、秘书长
夏 潮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
李荣海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
陈洪武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张旭光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缪 力 中国文联著作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周贵容 广东珠江煤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计划的执行和实施。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荣海(兼)
副主任:李培隽 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综合处处长
白 煦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主任
梅启林 中国美术家协会组联部副主任
张陆一 中国书法家协会组联部副主任
四、评选机构
聘请著名美术家、书法家分别组成美术、书法作品评选委员会。
五、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中的美术书法家、美术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者必须附本人身份证号,缴纳奖金、稿费税款时使用。
六、投稿要求
(一)形式:美术为中国画作品,书法含篆刻作品。
(二)内容:凡主题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文等均可作为美术、书法、篆刻创作内容。尤其欢迎歌颂祖国大好河山、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自创内容。
(三)规格:中国画和书法作品均不小于6尺整纸,统一为竖式。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请拓印在规格6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四)要求:投稿作品件数不限,请勿装裱,并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制式应征表的内容(见附件),妥善包装并挂号,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七、作品评审
由大展评委会分别进行初评、终评,评出美术、书法入展作品共260件,其中美术作品入选175幅,包括获奖作品50幅;书法入展作品85幅,包括获奖作品25幅。
八、作者权益和待遇
(一)获奖作者奖金每人6000元,入选作者每人3000元,以资代酬,获奖、入选作品均不退件。颁发证书并赠送一册作品集。
(二)优秀作品获奖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三)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
(四)投稿不收参赛费。美术书法未入选作品一律退件,美术每件收退件费50元,书法每件收退件费20元。
九、收稿日期
收件时间:2007年6月10日——7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地址
美术作品: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中国美术家协会组联部《中华情》征集办公室左文辉收。
邮 编:100027 电话:86-010-65389710
书法作品: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学思楼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华情》征集办公室张陆一收
邮 编:100034 电话:86-010-66189397、66187466传真
十一、展览日期
本次大展自2007年10月在中国北京首次展出,并陆续组织大陆、台港澳及海外巡展。
十二、其它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条款和原则。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华情》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
《中华情》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
二○○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