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评审工作在山西临汾圆满结束
2012年2月11日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共山西省古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国书协研究部、中共山西省古县县委宣传部承办的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论文评审结果在山西临汾揭晓。
本届书学讨论会,自2011年5月初发布征稿启事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书法理论界的普遍关注。截至2011年12月底,共收到应征论文1021篇。全体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评审规则,经过4天时间的有序工作,对来稿进行了认真负责的评阅和审核,评出一等奖论文4篇,二等奖论文8篇,三等奖论文21篇,入选论文71篇。
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是备受书法界关注的一次重要学术活动。中国书协主席团和分党组非常重视此次评审工作,中国书协制定了严谨细致的《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评审条例》、《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评审纪律》、《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评审工作流程》,经评委会和监委会全体委员集中讨论通过并严格执行。评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按照全国第九次文代会所做出的工作部署,正确把握学术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共11人,评委会主任由中国书协副主席、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主任陈振濂担任,副主任由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邱振中、刘恒、朱以撒担任,郑晓华、方爱龙担任秘书长;监委会主任由中国书协分党组副书记、秘书长陈洪武担任,副主任由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刘国强担任。
评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在初评阶段,全体评委分成三组,分别对书法史学、书法理论(含技法理论),书法教育(含书法美学)类来稿进行审读评阅,首先淘汰了不符合征稿启事要求或水平较差的来稿;每件来稿须经过本组三名以上评委审读并签署认可意见,方能进入下一轮评审。在复评阶段,各组评委对进入复评的来稿进行轮换交叉审读,每篇论文需获得半数以上评委审读认可,方可进入终评。在终评阶段,先由全体评委通过记名投票方式遴选出入选论文,以得票过半数者为有效;然后,全体评委依据评审条例在入选论文中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篇目。
本次评审活动的监审委员会由学术专家组成,对评审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对所有稿件进行通审,如发现落选环节中出现了质量较好的稿件,则由监审委员会全体评议签署意见并提请评委会进行复议。在书协工作中,努力使监审委员会工作实体化,监审委员有效地参与评审工作,本次评审活动提供了一种新的成功尝试。
本届书学讨论会的评审工作得到了临汾市有关部门、古县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通过这次学术讨论会评审圆满成功,为讨论会的成功举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将对深化当代书学研究,弘扬学术风气,不断壮大书学研究队伍,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国第九届书学讨论会将于2012年4月下旬在山西省古县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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