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评选书家年度精品征求意见
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评选书家年度精品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08年初,在书法、篆刻和理论创作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强化精品意识,加速人才的扶植和培养。理论课题申报和评选书家年度精品为其中两项。理论课题申报的结果已于08年底揭晓,受到书界的广泛好评,而评选书家年度精品的初步意见,数月来多方听取意见,反复修改,现予以公布,请全国广大书法家、篆刻家和书法工作者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可通过网上表述,中国书法家协会网址:http://www.ccagov.com.cn,书面意见可寄至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也可通过专业媒体转交。
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评选书家年度精品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中国书法发展纲要》的实施,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当代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年度精品评选工作。为确保评选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宗旨
通过书家年度精品的评选,强化当代书家的精品意识和代表作意识,鼓励书家创作一批留得住、传的开的精品力作,为繁荣书法艺术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当代书坛出经典、出大家的战略目标。
二、年度精品的产生
1、 年度精品是指书家当年度首次公开发表展示过的书法、篆刻作品。
2、 年度精品的产生实行推荐制。被推荐作品的作者必须是省级以上会员,稿至奖励部分。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被推荐作品
① 当年中国书协(含专业委员会)举办(包括协办)的展览中的获奖作品;
② 当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书协和中国书协团体会员单位举办的展览中的获奖作品;
③《中国书法》、《书法导报》、《书法》、《书法报》等有国内统一刊号的专业媒体当年曾重点推介的作品;
④由中国书协、各省级书协及与之相当的单位主办的书家个展或书家联展中的作品。
4 、推荐单位及推荐办法
①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
②中国书协各书体专业委员会;
③《中国书法》、《书法导报》、《书法》、《书法报》等专业媒体;
④个展或联展的主办单位
5 、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每个展览的作品不得超过 5 件,每种报刊当年推荐不超过 10 件作品。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作品必须认真填写推荐表,每件作品写出不少于 200 字的专业评语。
6 、年度精品的时限为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三月底以前完成代表作的推荐。
7 、推荐作品应附能反映作品风貌的七寸以上照片(彩色黑白均可)。有出版物者也可同时邮寄。
8 、如果当年举办兰亭奖和全国展,对于一等奖获得者,其获奖作品不再参评,但承认其参评资格,如本人愿意可另写作品参加当年度精品的评选。
9 、中国书协主席团成员及中国书协驻会正副秘书长的作品不参与评选。
三、年度精品的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统一组织实施。
2 、实行初评和终评两级评审。
3、最终选定 10 件年度精品。
四、年度精品的奖励
1 、被评为年度精品的作品,由中国书协颁发证书。
2 、中国书法家协会编辑出版年度精品集。集中展示年度精品,使其具有文献价值和长远意义。
3 、中国书协组织评论家对年度精品进行评介宣传。
4、凡作品被推荐并评为年度精品的省级会员,则被视为具备中国书协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