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官员和官员书法——由陈绍基被免职说开去
据《广州日报》报道,4月23日,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免去陈绍基省政协主席职务和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议。陈绍基也是广东书协主席,他被“双规”在书法界产生了不小影响,“书法官员与官员书法”的话题再次引人关注。
书法官员指的是书法组织、团体的高层管理人员;官员书法则是一种文化现象。陈绍基是书法官员,但以其广东政协主席的位高权重来说,他首先还是官员书法。一个执掌政协大权的一号人物为何屈尊兼任书协主席?有人说,他喜欢书法,想为继承发展书法艺术出份力;也有坊间传闻:他图谋通过书法作品的交易洗清来路不明的钱。笔者资讯有限,不好妄断,但其中奥妙,却也值得玩味。说实在话,陈任书协主席的这几年间,在推动书法基础教育、书法的创作及承办九届国展等活动中还是做了一些有益工作的。但是,不为社会上普通人所知的是,这几年陈的书法作品价格也迅速攀升,行情看涨,求字的人越来越多。在书法官员和官员书法双重效应作用下,价高市俏也就顺理成章了。假如陈不是一个贪官(看来很难说),以其高官位置,应该不会像平民百姓那样缺钱花。但是,既然在有的官员那里权力和位置已经异化为一种权利的资源,陈绍基有条件利用体制赋予的头衔和权威得到一些不违规也不违法的文化商品利益,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就是为什么书法官员越来越多的原因。上世纪80年代,文化艺术品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书协成立、换届,虽也有人暗中较劲角逐,争的多是一个名望,与钱袋子关系不大。而这十几年来,位置多了,争的人也更多了。何故?一是书协位置高低与艺术价值成正比。只要你拿过几支毛笔,在报纸上涂鸦过,就有人“名家”“大家”地吹你、捧你,时间长了,自己就不知天高地厚了,“名家”、“大家”的润笔也就心安理得地照单全收了。二是不用辛劳,回报极高而风险却极小。工者要挥洒汗水,技者要磨炼能力,智者要吸取知识,这都要付出长期、辛苦的脑、体力劳动,方能获得回报,修得正果。但书法官员不一样,不需要像一般的书人那样十年苦练、池水尽墨。有几分书法功力最好,没有也一样有人追捧。而且,不用像某些行政官员那样,私分小钱柜受处分、窑塌死人被撤职、贪污受贿坐大牢。几支笔,一刀纸,财源滚滚而来。有取巧者,连税都不用纳;有心机者,再来一些说论包装一下,还可能名留当代书法史。如此看来,书法官员的位置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也就不奇怪了。
探究起来,书法官员的出现应该源于官员书法。古今中外,都有位高权重的官员偶尔在某时某地题个字、签个名的先例。但这些更多地是一种不带功利性,只具备社会政治、文化象征意义的行为,人们看重的是题字者的威望和品格、德行,而不是他写的字有多高的艺术价值。只有当书法作品完全被赋予商品属性后,官员书法才因其官位的影响力而凸现出其价值来,也才有官员书法的说法。这就诱使某些私欲膨胀的官员“书法”一下,捞点外快。胡长青就是个例子。不能说官员书法都缺少艺术成分。毛泽东、周恩来和舒同等许多老一辈的政治家、军事家的书法就为人称道仰慕。但就当今社会来说,官员书法真正有高深艺术造诣的恐怕很少。一些官员书法洛阳纸贵,倚仗的还是其位置和权力。官员书法因其所处行业位置的局限,不可能以书法为业而置本职工作于不顾,于是,就有具一些笔墨功夫的官员想方设法往书协位置挪动,摇身一变而为书法官员。这样,本职与爱好兼顾,高名和暴利双收,何乐而不为?
书法官员现象的产生弊多于利。首先,事实上由于付出与回报不对等造成对大多数书人的不公平。许多书家以半生甚至一生的时间、精力去攻研书法,作品的价值却远不如半桶水的书法官员,这能让人心理平衡么?其次,书法官员的作品进入市场,由于其短缺的艺术价值被官位、头衔的光环所掩盖,很容易造成艺术价值评价的错位与颠倒,甚至扭曲人们正常的审美标准,造成书法艺术市场的混乱与人们审美情趣的变态,进而损害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再次,作为一种消费品,书法官员缺乏艺术品位的作品被消费、收藏,随着时过境迁,很可能成为一堆文化垃圾,浪费了社会资源,且可能为后人所哂笑。因此,书法官员还是少些为好。让那些懂艺术、有名望、品行正、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来掌管书坛,岂不更好?
陈绍基兼任书协主席的动因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破解。但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其成因主要不是个人因素而是体制因素。因此,要消除书法官员或官员书法现象,只有深化政治和文化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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