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届书法小品展征稿启事
为了隆重纪念建国六十周年暨省书法家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继续拓展书法小品的表现形式,不断繁荣我省书法事业,黑龙江省第二届
书法小品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二、征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黑龙江省籍的广大书法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高雅健康,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自作诗词尤为欢迎。
2、创作形式为书法小品,每幅作品最大不得超过三平尺。作品形制可自由选定。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请附释文。为便于布展,以竖式为宜。
3、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不需装裱,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20元(请勿在信中夹寄),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审评。请务必在作品的背面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笔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邮件封面写清“小品展”。
四、作品评审
1、主办单位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来稿进行评审。
2、本次展览拟评出参展作品120件,入选作品80件,其中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发纪念品。
3、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请附会员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作品免于初评。
4、入展作品由赞助单位收藏,限于人力,落选作品不退稿。
五、入选待遇和出版权
1、展出开幕时向获奖作者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2、向每位入展作者赠送《黑龙江省第二届书法小品展作品集》两册。
3、非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包括入选),视为加入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出版权,凡投稿者,视为己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示的相关条款。本启示的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六、有关事项
1、征稿日期:从即日起2009年10月15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寄稿和汇款地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 省书协
邮 编:150040
联 系 人:姜洪峰
联系电话:0451—86037087
3、展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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