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二届书法新人新作展征稿启事
为了积极响应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市”的号召,发现培养温州书法新人,扩大温州书法队伍规模,推进温州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为非温州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书法爱好者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经温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二届书法新人新作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鹿城区文学艺术界联
鹿城区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鹿城区效能办
鹿城区人才办
鹿城区外宣管理中心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非温州市书协会员(包括新温州人),均可投稿。
三、作品及投稿要求:
1、内容:历代有关清正廉洁方面的诗文、格言;讴歌改革开放伟大业绩的诗句;反映温州、鹿城风貌的诗文;以及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的诗文。凡草书、篆书和篆刻均附释文。
2、规格:规格大小不超过六尺宣纸,一律竖式。篆刻作品在6方以上,附边款2-4方,粘贴成4尺3开(45CM×68CM)竖式印屏并题签。
3、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附寄身份证复印件。
四、作品评选与作者待遇
1、作品评选由温州市书协主席团负责,根据投稿情况评选入展作品,并在入展作品中评出若干优秀奖,凡获优秀奖作者可直接申请加入温州市书法家协会,入展作者可作为参加温州市书协入会条件之一。对入展、获奖作者将颁发证书。
2、入展作品件数视投稿数量和质量另行确定,入选展出作品展后退还,落选作品一律不退。
五、收稿与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2010年5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稿单位:鹿城区文联(温州市广场路188号鹿城区府内)。
(请在来稿信封上注明“新人新作展”字样)
邮编:325000
收稿人:叶丽琼,电话:0577-88030662
六、入选作品将于2010年6月中下旬展出。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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