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城乌海五年建设规划(2009年-2013年)
中国书法城乌海五年建设规划(2009年—2013年)
(市委常委会2009年3月24日讨论通过)
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书法艺术,不断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扩大中国书法城乌海的影响,打造好乌海这张金质城市名片,按照中国书法家协会建设书法城的要求,根据《中国书法发展纲要》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书法城乌海建设的决定》,为了明确今后的发展目标、任务措施,切实建设好中国书法城乌海,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全面贯彻《中国书法发展纲要》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书法城乌海建设的决定》、推进中国书法进万家为主线,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承创新,为推动书法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建设“文化乌海”,构筑和谐乌海社会。提高城市品位,树立乌海的良好城市形象,实现乌海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进而增强乌海的经济发展支撑力和乌海市的综合实力。
2、坚持将当代的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乌海的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发展以书法为龙头的乌海特色文化,坚持书法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坚持服务建设和谐乌海社会,“以文化人”,建设好“中国书法城乌海”。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1、将我市群众的要求与书法艺术的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征、时代特点的书法特色城市。使书法艺术成为构成我市市民基本素质、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展示乌海城市精神、增加地区竞争力的强势艺术门类;促进书法艺术在我市的大发展,保持、巩固和提升书法艺术的品位及其在先进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2、将乌海建成具有特色鲜明的书法城市、书法组织体系较为完备、拥有一批艺术精品和学术成果、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经常承办全国性的书法活动,书法产业较为发达、文化体制充满活力。
三、具体任务
为实现总体目标,在2009年-2013年的未来五年中,中国书法城乌海的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使乌海具有鲜明的书法城市特色
1、在城区主要出入地段有鲜明的书法文化标志。在广场、主要街道、重点企业和重要窗口服务单位等场所设置具有书法特色的文化景观。逐步用书法艺术来美化和规范全市楼、堂、管、所、店、铺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牌匾。
2、实现城市建设以书法文化元素符号为主,确定城市基本色调,尽可能体现墨、纸和中国印的效果。
3、市属三区要选择至少一条街路以中国书法的篆刻、各种书体、文房四宝以及岩画等为标志符号进行景观改造,建设成具有中国传统之美的标志性街道;
4、全市的商场宾馆饭店等招牌全部实行用书法家题写的木质牌匾。建设书法公园、摩崖石刻、兰亭艺术中心、书法博物馆、书法社区等。
5、随着海勃湾水利枢纽的全面开工建设,在库区规划开工建设黄河主题诗词碑林和乌海艺术家村。
6、古代书法遗址景观桌子山岩画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
7、书法事业纳入乌海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对乌海的书法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
8、书法艺术已成为乌海人精神家园最美的奇葩和构建和谐乌海最主要的因素。
(二)、不断扩大书协组织,建设较完备的书法组织体系
1、全市的书协组织稳定健全,有充足的经费、独立的办公地点和活动场所。
2、进一步扩大中国书协会员、自治区书协会员队伍,在这五年内使我市的国家级会员总数达到30名、内蒙古书协会员达到200名、乌海书协会员达到3000名、经常参加书法活动的书法爱好者10000名以上。
3、三个区成立书法协会,在校园、社区、企业、机关、军营等基层建立书法活动小组。将分散在社会上的书法家组织起来投入到创建中国书法城工作中来。活动,使书法城建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大力发展青少年书法协会、女子书协、老年书协、书法沙龙等书法组织。
5、各级书协组织会员经常开展笔会、展览、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会员的艺术水平。
6、积极组织广大书家和书法工作者,更加广泛地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
(三)、培养书法人才,拥有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
1、从2009年起,我市中小学都要将书法课纳入校本课时,每周1课时,教材纳入免费教材范围,开展全市教师书法培训活动,所需教师授课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列入各学校预算;在全市范围开展“从小写好中国字、长大做好中国人”主题系列活动。
2、引进书法家和书法专业毕业生五年内达到100名以上。对于来我市工作的书法专业学生要安排到各学校当专业书法教师。
3、每年选送2-4名书法骨干到高等专业院校进修,选送20名书协理事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培训班和书法导师班。扶持我市的书法家出版专著2-5部。
4、实现与开设有书法课的专业学校中国兰亭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为我市培养本土书法家。与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合作培养我市的书法家。
5、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乌海职业技术学校开办书法专业。畅通书法专业毕业生就业的路子。
6、命名一批乌海书法创作基地、书法特色学校。
(四)、有一批艺术精品和学术成果
1、召开企业书法创作现场会,学生书法教育现场会,推进书法城建设,促进书法艺术出精品出成果。
2、提倡书写乌海内容的书法艺术作品。专门组织人员创作一批反映乌海发展变化的诗、赋、联,用于书法艺术的创作。
3、我市的书法家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师承传统上下功夫、下力气,切实提高我市书法家的艺术创作水平。
4、文联、书协要定期组织书法艺术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创作采风,努力提高书法艺术水平。
5、有计划的收购收藏一批中国书协理事以上书法家的书法艺术作品,不断丰富我市的收藏。
6、文联书协五年内要出版《五棵松-乌海书法五老集》、《乌海书法集》、第九、第十集、《乡恋集》、《乌海书法十杰集》、《乌海书法女子十杰集》等书法著作。
7、开展书法的交流展览,在交流借鉴中提高我市书法创作水平。
8、开展书法理论的研究,出版一批书法学术专著和实用的书法教材。
(五)、承办全国性的书法活动,打造乌海书法品牌
1、参加中国书法名城巡礼活动,通过举办书法联展、成果图片展、经验交流会,全面展示书法城的建设成果和精神风貌,提高中国书法城乌海的社会影响。
2、参加中国书法名城联谊会,更好的利用这个平台宣传中国书法城乌海。
3、充分利用我市书法发端于产业员工的优势,牵头举办全国产业员工书法展,并逐步打造成全国产业员工书法节,成为我市的一个特色品牌文化推向全国。
4、积极承办2009全国少儿学书法兰亭大会,通过举办全国少年书法作品展览实现书法搭台、广交朋友、宣传乌海的目标。
5、继续加强与书法整体实力强的地区的交流与往来,扩大乌海书法艺术的影响。要有计划的组织举办名人名作展,邀请全国书法界的知名人士来乌海指导书法创作。
6、积极组织我市书法家参加中国书法兰亭奖、全国青年书法篆刻展以及全区性的书法展览和各类评奖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市书法作品和优秀人才的影响力,提高乌海书法城的知名度。
7、承办内蒙古首届青年书法篆刻展、承办内蒙古书法家走进乌海暨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全委会。
8、争取承办中国书法兰亭奖、全国书法篆刻展、全国新人新作展、全国青年书法篆刻展、全国扇面书法艺术展等展示活动能在乌海举行,营造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良好环境。
9、利用“国际书法家联合总会”平台,积极加强与该组织的联系,提升中国书法城乌海的国际形象,积极将乌海书法推向国际。召开国际性的书法论坛、展览交流等。使乌海书法走向世界。
(五)、建立较发达的书法产业、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
1、理顺文化管理体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促进文化体制“管”“办”分离;本着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原则,保证财政投入的书法项目资金用于书法事业和书法城建设;
2、根据事权物权统一的原则,组建乌海书画院,拟建成准县级事业单位,聘请国内外有影响的书法家任顾问。乌海书画院隶属市委宣传部领导之下,由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具体管理,乌海市书法家协会使用。乌海书画院主要承担展览、笔会等工作。
3、全面落实《中国书法发展纲要》、《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书法城乌海建设的决定》。确定我市书法建设向更高层次出精品方向发展,使书法向产业化发展方向推进,提高书法家的身价,形成规模性市场运作,并以此带动相关文化产业,把书法放在文化的龙头产业位置上。
4、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纲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大力支持书法产业的发展。
5、建造以笔墨纸砚为主的交易市场,发展书法鉴定、拍卖、装裱以及书法衍生品等市场。
6、加快书法艺术市场化进程,开展书法艺术产品的创作、生产和营销,借助各种经贸活动、庆典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的契机,将书法产品推向区内外。借助专业市场和中介组织,实现书法产品的经济价值。使文化产业产值在我市JDP中占有一定比例。
三、中国书法城乌海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国书法城乌海”建设的组织领导
1、成立由市委、政府、各区政府及宣传、文学艺术、教育、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和相关人民团体领导组成的创建书法城领导小组。
2、各区要成立文联书协组织,加强与书法家的联络服务。
3、各区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书法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书法城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
4、书法城建设纳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5、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要带头习练书法。
(二)、实施人才高地战略,培养书法高精尖人才
1、提高书法家的政治地位,结合人大政协换届要做到市区两级人大政协代表委员中都有书法家,并进入常委。
2、培养挖掘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高尖书法人才到我市工作。对于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兰亭、国展获奖书法家可以按照特殊人才安排工作并享受一定的补贴。
3、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书法理论、书法创作及书法城创建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单位与个人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给与奖励;
4、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书法家到大专院校及书法研究机构学习。
5、加强与曾在我市工作过的书法家的联系,为他们的创作展览、出版提供方便。
6、要引导书法家参加社会实践,在乌海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开阔视野。推出一批品德高尚、学识高超、书艺高妙的乌海艺术大家和他们的代表作品。
7、加强与七座中国书法名城的联系,争取书法家来我市挂职或者派出书法家挂职的形式,学习书法名城的经验。从而建设一支德艺双馨的书法艺术人才队伍。
(三)、建立良好的投入和奖励机制
1、明确书法城建设的主体,确保书法城建设的经费投入拨付给书法城建设。以保障“中国书法城乌海”建设的顺利实施。
2、财政部门要将书法理论研究、书法创作、书法进校园、书法奖励、书法人才培养、书法交流、书法宣传、书协组织活动等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确保核拨到位。
3、对于现居住在我市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财政每年给予补贴,用于创作、采风、展览进修、交流等。进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以上的我市书法家每年可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4、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书法家到大专院校及文艺研究机构学习深造的给予报销一半学费的资助,对于考入高校书法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5、对于获得“书法兰亭奖”、“国展”等全国性文艺大奖的我市书法家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由宣传文化主管单位给予表彰。对于其他参加全国性全区性展览的获奖作者也要酌情给予奖励。对于书法理论研究、书法城建设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于个人举办的书法展、出版的专著财政也要给予一定的补贴。
7、由市财政资金资助乌海书协着力办好《乌海书法报》和“乌海书法网”。
(四)、各种媒体要大力宣传乌海书法艺术
1、在乌海日报、乌海电台、电视台设立书法栏目。
2、有效的利用书法专业报纸宣传中国书法城乌海。
3、加强城市间的书法信息交流。各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积极沟通中央、自治区媒体,充分报道乌海的书法活动,让全国了解乌海文化,让乌海书法走向全国。
建设中国书法城乌海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紧紧围绕“贯彻科学发展,促进书法繁荣,服务社会和谐”这个实践载体,为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进一步开创书法事业新局面,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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