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征稿启事
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征稿启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于2004年9月在广州举办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下称“音博会”)。本届音博会将邀请国内外著名音像企业和相关机构参加,以音像制品展销和版权贸易为主,附设部分音像制品生产、制作、包装等环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展示,期间还将举办“国际音像业高级论坛”、“中国音像制品政策法规报告会”等活动。为配合有关工作的进行,现向社会征集音博会会徽设计方案。
为提高当代大字书法创作水平,适应时代要求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中国书法家协会与秦皇岛市政府联合举办“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本书展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坚持继承传统,鼓励在传统基础上创新,为推出作品,推出人才,创造条件。
本届大字展获奖作者将获得为人民大会堂等中央、国家重要场所创作大字作品的资格,由以上单位颁发收藏证书,并永久收藏或悬挂。
本届展览将于今年暑期在我国旅游避暑胜地秦皇岛开幕并颁奖。“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即日起向海内外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与承办
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承办:河北省书法家协会、秦皇岛市委宣传部、秦皇岛市文联、《中国书法通讯》报。
协办: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富有文彩。来稿件数不限,但必须用真实姓名,每幅作品须汇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中夹寄)。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及邮编。
2.作品尺寸以6尺、8尺整纸横式竖写为主,字径原则上不小于15公分。草书、篆书另附释文。凡托、裱的作品一律不收。
3.人展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向获奖、人展作者颁发证书和适当收藏费。赠送每位作者《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作品集》一册。获奖作者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为中央、国家重大场所创作作品,并举行交接仪式。
4.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投稿免于初评(请附中国书协会员证复印件)。欢迎各省、市书协及其他书法组织集体投稿。
5.非会员入展者可具备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
四、作品评审
1.本届展览评出人选作品550件,评出获奖作者55名,其中一等奖9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30名,展览开幕时发奖。
2.作品评审由中国书切、组织评委会评选。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评奖四步进行。每位作者只入选一件作品。
五、出版作品集
展览开幕前,出版《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作品集》,开幕时向全国发行。
六、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征稿开始,截稿日期6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限于人力,来稿和落选作品一律不退,敬请谅解。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出版权。
七、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同意以上各条款。
八、投稿及汇款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港城大街176号,秦皇岛市文联“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办公室。邮编:066000 联系电话:(0335)3604500 联系人:杨惠颖 于莹
九、展览日期、地点
2004年8月10日——16日,秦皇岛市奥体中心。
本启事解释权属“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组委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