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鹏程:重振文人书法
书法是文字的艺术,不是线条或墨块,正如雕塑与建筑不能说是水泥土浆或钢片的艺术一样。
可是因文字在其他国家并未真正独立,多只是作为语言的记录或仿品,故书法艺术在旁的地方皆不发达,唯独在我国才得茁壮,地位且远高于绘画及一切杂艺。
林语堂在《吾国吾民》里曾言:“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以基本的美感,中国人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要领。因此,若不懂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艺术。”“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看见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宗白华也在《中西画法所表现的空间意识》一文中说道:“中国音乐衰弱,书法却代替了它成为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此类言语,均是对书法艺术的赞歌。而书法艺术,正是怎么赞颂也不过分的。
可惜这门艺术近来颇为衰微。外邦人士对中国艺术之审美品味,大抵仍局限于器物工艺层次,对音乐绘画已少赏音,遑论书法!以致国际艺品市场中书法作品之标值辄低于绘画乃至工艺品。国人对书法艺术,亦因毛笔退出实用领域、古典文化氛围消失、审美趣味变化等因素,渐生疏隔。纵使还有不少人拼命在练字,甚或以书法名家,但技未必进于道,看来也是令人失望者多。
因书法渐衰,故亦不乏振兴其道的倡议。可是这些设想往往搞错了方向,以致愈振兴愈糟。
许多改革者都以为:当世书风是被文人书法所笼罩且无生气的。如姜寿田《现代书法家批评》就说:“传统文人书法,从二王、苏东坡、黄山谷的重韵、书气,到明代董其昌的重禅气、谈意,再到清代刘墉重庙堂气,以致最终形成帖派末流的馆阁体,由暗弱到死寂。”
整个现代书法,可说都建立在这种对文人书法的认识和批判上。改革之道,则有沈尹默之类重返唐贤法度的主张。另外还有不少更激进的想法,例如从文人气的反面:匪气、绿林气、工匠气、村野民间气等各方面去发展书法。或更趋近现代艺术,摆脱诗文对书法的制约,单独写一个字、几个字,或俚俗语,回到线条本质及造型之美;或根本抽象化、拼贴组合化、观念艺术化等等。
其方法与方向十分分歧,但其基调,无不是反对文人书法的。有时则以文人书法来概括传统书风。凡将“传统书法”跟“现代书法艺术”对举起来说时,传统书法指的就是文人书法,是要被打倒的对象。
这其中,匪气、绿林气、工匠气、村野气,根本不值得讨论。沈尹默回归唐法的主张则影响深远,如今练字的人,入手谁不从欧虞颜柳开始?先生把写字的人分为两类:书家和善书者。说“善书者是会写字,字写得好看的人,但它的点画,有时与笔法偶然暗合,有时则不然,尤其是不能各种皆工”。书家则精通八法:“点画使转,处处皆须合法,不能丝毫苟且从事。”
两者相比:
书家的书,好比精通六法的画师的画。善书者的书,就好比文人的写意画。善书者的书,正如文人画,也有它的风致可爱处。但不能学,只能参观,以博其趣。
沈先生是重法度的人,论书尤重执笔法,常批评苏东坡单钩执笔,且肆口“我书意造本无法”,往往为不讲究的人所借口。故他反对文人书法、文人画,说:“自元以来,书画都江河日下。到了明清两代,可看的书画就越来越少了。”其实不只元以后可看的渐少,宋代苏黄便已入了文人书画的歧途。依他看,也是殊不足取的。书法的典范,遂仅能是“二王、欧、虞、褚、颜诸家遗留下来的成绩”。
沈先生所代表的,都是一种具有现代性的专业化分工态度,强调专业书家、专业画家。文人书文人画在其观念中,等于“业余”或“外行”。专业者才精通这一行所该具有的法度技艺;文人玩票,虽也偶有暗合处,毕竟非真积力久而得,故不牢靠;虽有趣,却不正规,不足为训。
这种区分,显然是比拟绘画史上“行家”与“戾家”之分而来的。因对清代书风不满,欲借此反拨文人书风,重返二王唐贤之法。这样的态度,自然是复古的,但复古之目的,殆在除弊,用以批判当世。
但文人书法如此不堪吗?如今书坛之弊,真是文人书法造成的吗?只有打倒或摆脱了文人书法才能发展书法艺术吗?我对这些看法,都不以为然。
道理非常简单:当代书风,到底是文人气太重还是缺乏文人气?当代所谓“书法界”,无论什么协会、学会、书法教室以及展售场所,参与者不都是戮力钻研笔法、苦练欧虞褚颜诸家遗迹,各体皆工的吗?书家仅以善书著称,文名则罕觏。故古人多写自己的文章诗歌,今人只能抄抄古人的诗文或节临古碑帖。诗文既非所长,文人气自然也就难得具备。古人批评专业书人画匠时所指摘的毛病,如“本色之弊,易流俚腐”“腔或近乎打油”“气韵索然”等,倒是极为普遍。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中,救弊之道,理应是提倡文人书法,以药不学无文之病。焉能倒过来再批文人书法?这不仅是打已死之虎,非英雄手段;抑且开错了药方,会使时代病更入膏肓。前者叫做无的放矢,后者是庸医误诊,不免害人性命。
现代艺术式的实验书法,又不仅脱离了文人传统,也试着脱离文字,以线条、色块、造型、创意为说。颠覆的,不只是文人书法,更是书法之本质。如此一来,还能否或适否仍称为书法,实在大有疑问。书法之本质是文字的艺术化。把字写得好看,从实用文书变成艺术欣赏对象,乃其形成之原理。脱离了这一点而去谈墨色、线条、抽象、构图,就都是胡扯。
事实上,脱离文字后,那些墨象、表现、拼贴或什么,观者亦极迷茫。其美感到底在哪儿,往往从画面和线条中难以体会,需要创作者另用言说去阐释说明。因而现代书法常变成了语言艺术或行动艺术,理论一套又一套,主义一堆又一堆,真要这些朋友写几个字来看看,恐怕是不成的。他们或许善于用言说编织论述,但是否为书法便很难说。重提文人书法之概念,对此类人亦未必无益。
须知书法之性质与传统,是与绘画不同的。画本来是独立的,后来才与诗文书法结合,更晚则加上了印章,于是出现了文人画。文人画是画史之变,故崛起时颇贻“戾家”“不当行”“非本色”之讥,书法却不然。若附和文人画这个词,说文人书法,则书法本来就是文人的。文字、文学与书艺,从来结合为一体,不可析分,不是单纯的笔墨线条而已。
自书法艺术初起,至文人篆刻之盛,这整个历史,通贯为书法史,而其实也就是文人书法史。不能掌握这个脉络,并体会其中蕴涵的道理,对中国书法,终归是门外汉,是站在场边子上说话。企图打倒文人书法以振兴中国书法,也终是不知从何说起的!
因此,无论从哪方面看,文人书法在今天,不是应被打倒,而是该再提倡。今天书坛的一些弊病,不是文人书法造成的,反而是对文人书法认识不清,却又胡乱反抗使然。
作者介绍:龚鹏程,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研究所博士,台湾南华大学、佛光大学创校校长。2001年起,历任北大、清华、北师大等校客座教授。他的研究领域涉及中国文学、史学、哲学、宗教,出版专著70余种。年少时学书法,著有《书艺丛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