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北京BTV电视书法大奖赛征稿启事
由北京市文联、北京书法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北京BTV电视书法大奖赛于2009年8月中旬正式拉开帷幕。北京电视台将于年底在黄金时段对本次大奖赛的决赛、颁奖典礼进行全程展播。
本次大奖赛以传播民族文化、展示书法魅力、推出时代新人、推动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为主要宗旨。具体要求和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文联、北京书法家协会、北京电视台、北京市昌平区文联、北京昌平区旅游局
二、征稿范围:
采用北京范围公开征稿的办法,凡长期工作、生活在北京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含在京外国人及在京外籍华人)均可参加。
三、分组办法:
本次大赛按成人和少儿分为两个大组:
少儿组: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岁)。北京范围内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投稿。以市、区、县少年宫,少年活动中心为单位集中选拔后报送的作品免初评。
成人组: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岁)。北京范围内的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以各区、县、行业书法协会为单位集中选拔后报送的作品免初评。
四、比赛方式:
总原则:以书法技艺比赛为主,综合素质考评为辅的原则进行。书法技艺约占90%左右,综合素质约占10%左右。
1.书法技艺比赛:书体分为楷、隶、篆(含篆书、篆刻)、行草(含行、草、行草)。
2.综合素质考评:成人组以书法知识、文化知识为考评内容。少儿组以古代名碑、名帖和古代书法名家知识为考评内容。
比赛安排初评、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评9月底---10月中旬,复赛10月下旬——11月初,决赛安排在12月)。
初评、复赛的书法创作以自选内容为主,综合素质考评为闭卷笔试,按两类成绩相加总成绩的排名,确定获奖和进入决赛名单。
决赛的书法创作以组委会规定的内容为主。
比赛采用现场抽题口答方式,按两类成绩相加的总成绩和带入总成绩的平均分排名,确定大奖赛金、银、铜奖名单。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以歌颂新中国建设成果、古代优秀诗词联赋、健康向上、富有新意的内容为主,欢迎自作诗词、楹联,但要符合格律要求。
2、作品形式不限,尺幅最大不得超过6尺整纸。最小不小于斗方。篆刻不少于8方,边款2方,贴成印屏(尺寸不超过2×2尺)。
3、作品中有错字、漏字、繁简混用或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作者均须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内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北京书协会员请注明会员证号。请务必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四届电视书法大奖赛作品”字样及参赛组别。
5、草、篆书另纸附释文。作品一律不要装裱。
六、奖项设置:
本届大奖赛成人和少儿组,各设一等奖12人,二等奖24人,三等奖48人。
一等奖获得者进入决赛,决赛各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
大赛特为未满6周岁的入选儿童、80岁以上的入选老人和入选的外国友人设立专门奖项。
为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特在电视决赛中设立群众答题奖和参与奖。
为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设立优秀组织奖和园丁奖。
七、奖励:
1、为决赛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
2、为所有入选者颁发证书,并赠送入选者每人一本由组委会编辑出版的《第四届北京BTV电视书法大奖赛获奖及入选作品集》。
3、优秀组织奖、园丁奖颁发证书。
4 、成人组获三等奖以上奖项,具有北京户口者,作为具备加入北京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少儿组获三等奖以上奖项,具有北京户口者,作为具备加入北京书法家协会青少年部条件之一。
八、其他事宜:
1、限于人力,来稿和落选作品一律不退。主办单位对大奖赛收到的参赛作品拥有出版权和所有权。
2、本届大奖赛不收任何报名和参评费。
3、凡报名参加大奖赛的作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启事内容。
4、本启事解释权归第四届北京BTV电视书法大奖赛组委会。
九、征稿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9月25日
十、投稿地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508室 “第四届北京BTV电视书法大奖赛”办公室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415600
收件联系人:杜彩玲、王靖
第四届北京BTV电视书法大奖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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