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4年12月31日截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谱写翰墨华章,拟于2025年举办“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作品展”。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传承千年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今天依然给我们以启迪和智慧。“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准确把握中华文化的精髓,梳理提炼其中的思想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当代书法工作者担负起的新的文化使命。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内蒙古美术馆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内蒙古自治区籍以及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谢绝接受非自治区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作品。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为近期创作的没有参展、发表的书法、篆刻作品。
2、草书、篆书、篆刻及少数民族文字作品请附释文。
3、每位投稿作者只收一件作品。
4、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
5、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作品不少于六方,需附两方以上边款。
6、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7、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作品展征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及二维码,可复印或下载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9、创作内容要求:内容应为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北疆文化的优秀诗词曲赋、历代诗词佳句、经典名著名篇名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的引经据典及典出原文,习近平文化思想原文摘录等。
10、投稿作品须一律使用身份证真实姓名,化名、笔名落款不予评审。本次展览计划对部分入展作者抽查面试,严禁代笔、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的所有展览参评资格。
11、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12、评审由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审。
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三、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收件人:马静 邮编:010011
联系电话:0471—4915341、13654811724
请在信封注明“翰墨中华·赓续文脉作品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拟定于2025年举行,同时出版《翰墨中华·赓续文脉——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书法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非内蒙古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同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