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杯”甘肃省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17年6月15日截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第十届全国文代会和九届作协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书法艺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七里河区书法事业的良好发展环境,经兰州市书法家协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七里河区分会、甘肃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联合举办“泰源杯”甘肃省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
兰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七里河区分会
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
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泰源杯”甘肃省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览的具体事宜。
四、征稿要求
1、书写内容为健康高雅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欢迎书写与兰州市、七里河区相关的历史人文内容。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连贯和完整。
2、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篆书,草书、隶书须附释;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一律为竖式。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3、篆刻作品寄印稿8-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4、年满18周岁以上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5、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
6、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7、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在评审、装裱、展示中损坏。
8、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提倡书写性。
9、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并视为同意授权组委会进行媒体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
五、评审
1、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评审工作初步定于2017年8月初在兰州市书法家协会七里河区分会举行。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50件;第二阶段通过终评,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47件。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六、展览
本次展览于2017年10月初在兰州市美术馆举行开幕暨颁奖仪式,展出入展、获奖和特邀作品200件。邀请入展、获奖作者参加开幕暨颁奖仪式。
七、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及作品集两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两册。
2、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每名奖金300元。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6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572号十九家园1单元1505号
邮编:730050
收件联系人:王主任18919130750,马主任13893454678。
十、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
“泰源杯”甘肃省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