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龙文化全国书法展征稿启事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是中华民族奋发开拓,自强不息精神的代表。中华民族被誉为东方巨龙而自豪,华夏儿女以生为龙的传人而骄傲,“龙”成为一种文化的凝聚和积淀。对每一个炎黄子孙来说,龙的形象是一种符号、一种意绪、一种血肉相联的情感!。因此, “龙的传人”这些称谓,常令我们激动、奋发、自豪。
恰逢当代盛世,今年又是农历龙年,为喜迎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主办,宝鸡柏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办,陕西省书协、宝鸡市文联等单位协办“中华龙文化全国书法展”将于今年十月在陕西宝鸡举办。
宝鸡古称陈仓,是华夏始祖炎帝的诞生地。早在7100多年前,先民即聚居于此,有北首岭留下的仰韶文化灿烂遗存。也有《九成宫醴泉铭》碑,此碑是唐代著名书法家欧阳询的代表作,被誉为楷书之宗。是我国现存最珍贵的石碑之一,此次“中华龙文化全国书法展”的举办,将会使“龙”的精神得以继承和发扬并激励我们自强不息,奋发向上,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和谐、繁荣和强大。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
承办单位:宝鸡柏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宝鸡市文联、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宝鸡市书法家协会、宝鸡石鼓山书画艺术博物馆 中书艺联文化艺术中心
二、组委会:
主任:赵长青
副主任:陈洪武 戴志祺 潘文海 雷珍民 龚晓燕 刘桂芳
委员:王改民 张陆一 刘恒 刘文华 张卫民 郭志鸿 何宏年
李栋成 史星文 李晔 李珖 冯双科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艺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与评审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书法作品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中含有“龙”字的文学作品均可。
(2)规格:书体不限,继承传统,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6尺,以竖式为宜。
(3)要求:所有作品请勿装裱。登录中国书协展览中心网站(WWW.ccaec.org)下载打印填写《中华龙文化书法展投稿登记表》,随作品一并投寄。
(4)每件作品须从邮局汇参评费40元(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6)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另附会员证复印件,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组织的作品稿件免初评。
(7)凡需退稿的,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6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未寄交退费的不予退稿。
3、展览规模
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优秀作品30件。
4、书法作品评审
(1)由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对评委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奖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现场公开评审结果,当天上网公示获奖、入展名单,公示10天后由组委会正式公布名单。
四、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中华龙文化书法展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非中国书协会员书法作品获优秀作品,即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优秀作品5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500元(奖金均为税前)。
3、获奖作者、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和入展作品收藏费,除在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以后两个月内寄达作者,由承办方负责。
5、获奖、入选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协议承办方负责。
6、未能入展要求退稿并交寄退稿费的作品,由承办方负责退稿。如出现问题,主办方可帮助作者予以协调。
7、承办方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及未要求退稿作品拥有所有处置权。
六、为维护作者权益,大赛设立维权小组。在投稿、评审过程中,直至展览作品集出版后,欢迎书家和投稿作者监督,举报证据必须确凿。维权小组对署名举报者予以保护。凡是发现或被举报评委问题和作者代笔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直至取消评委资格或投稿资格及会员资格。
七、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2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八号楼宝鸡展览馆“中华龙文化书法展”展览办公室收,邮编721004
联系人电话: 刘勇 0917—3262389 15129983920
请将参评费由邮局汇寄:收款人 冯双科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联系电话:010—87703878
九、展览日期
大赛展览定于2012年国庆期间在陕西宝鸡举行。
十、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
中华龙文化全国书法展组委会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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