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诚保险杯”辽宁省大书法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2017年11月10日截稿)
“隆诚保险杯”辽宁省大书法艺术
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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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辽宁地区大书法艺术的发展和提高,鼓励创作,促进交流,传承传统文化、践行大书法,特举办庆祝辽宁隆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五周年·“隆诚保险杯”辽宁省大书法艺术作品展览。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主办单位:
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海城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辽宁隆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总顾问:
张华庆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
组委会:
主 任
李 冰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驻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主席
常务副主任
熊洁英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监事长、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
王 伟 沙仁义 赵 刚 宋炳坤
任绪民 张红太 马兰奎 齐庆祝
史洪清 李殿高 苑庆民 张 俊
苑书昕 孙长英 刘冀强 李立磐
张晓宏 康 健
秘书长
孙长英(兼)
评委会:
依据《辽宁省硬笔书法协会展览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辽宁地区和辽宁籍的书法爱好者及中小学师生;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办学机构。
2、成人硬笔书法,少儿毛笔和硬笔书法作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自作诗词联赋。草书、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
3、成人硬笔书法,创作书写工具不限、书体不限、纸张不限,避免使用易折、易破损和不易摊平的硬纸类材料。作品以竖式为宜,高不超过6尺(180厘米);手卷、册页尺幅高不超过45厘米,手卷长度不超过300厘米,册页作品页数不超过10页,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来稿可自行设计装裱。
少儿作品,书法作品高不超过四尺对开(高135厘米X宽35厘米);硬笔书法作品不大于8开(A3),不小于16开(A4)。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少儿作品还需注明指导教师和所在学校。
5、费用,本次展览由隆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赞助,不收取任何费用,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稿。
三、作品评审:
1、由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奖项设置及展览规模,本次展览评选成人入展65人,入选300人,在入展作品中评出获奖5名,获奖提名10名;
少儿作者(含毛笔)获奖150名,获奖提名300名。
3、设网络人气奖20人(网络投票选出票数最多的前20名)
四、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待遇:
1、成人入展作品结集出版;向成人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费;向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
2、成人获奖作品奖金1000元,获奖提名作品奖金500元,入展作品入展费200元;少儿获奖、获奖提名作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3、网络人气奖20人,颁发奖品。
4、本次大赛获奖及入展、入选作者即具备加入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条件;少儿获奖、获奖提名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少儿会员资格。
五、征稿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截至11月1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收稿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三义街隆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海城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收稿人:杨永裕(13942281539)霍媛(15842261126)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展览组委会对投稿作品拥有所有权、出版权和展示权。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硬笔书法家协会。
辽宁省硬笔书法家协会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