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颂——庆祝建党90周年山东省书法精品展征稿启事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热烈庆祝建党90周年,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部署要求,省文联与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联合举办"红旗颂--庆祝建党90周年山东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 有关书法作品征稿事项如下: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省广大会员和书法爱好者进行征稿评选。
二、征稿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5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以歌颂党、歌颂祖国和歌颂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
2.艺术要求:具有较高艺术水平,能够体现本人创作风格;书体不限。
3.尺寸要求:不超过六尺整纸(册页除外),以竖幅为主;篆刻作品每件4-8方,印屏一律为竖立式,尺寸为45cm×68cm。
4.其它要求:来稿请勿托裱,草书、篆书另附释文;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与邮编等,并在信封上注明"红旗颂征稿"字样。
5.投稿数量不限,但须一次性寄出,每件作品请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参评。
6.本次参评作品不予退稿。
四、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入展60名,入选100名。
五、相关待遇
1.获一、二、三等奖作者均可参加"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书法类)评选。
2.非会员作者获奖及入展,均作为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本次活动由组委会组织知名专家进行评选,并向获奖及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六、收稿汇款地址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内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邮编250002。
收件人:刘秀华 0531-82068527转807
收款人:李 云 0531-82068527转810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