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篆书艺术的成就,推动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举办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贵阳市文联、贵阳市美术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投稿要求
(1)、本次篆书作品展均收原作,要求必须是篆书作品。所谓篆书,包括小篆和自甲骨文以下各种古文字书体的学习和创作,提倡深入传统,古而能新;保证文字的正确性和可读性,反对自我作古,不合理地生造字形,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古体书法的文化意味和艺术精神。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高不超过六尺,宽不超过三尺,全部为竖式。本届篆书展不收册页。
(4)、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件数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递;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5)、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不退。
(6)、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须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使用软件做好收稿登记、终评通知、入展发布等工作。
(7)、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金,如因登记姓名不符导致证书不能发放,承办方不再重复发放。
3、入展作品400件左右。
4、奖项设置:
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
5、作品评审
(1)、评审工作于2010年2月份在贵阳市举行,2010年5月上旬在贵阳市美术馆展出。
(2)、评审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入展名单。
6、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2)、一等奖奖金每人7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5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3000元。
(3)、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寄出,由贵阳市书协负责。
(5)、获奖与入展证书、作品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承办方负责。
四、截稿日期:2010年1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准)。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65号贵阳美术馆 陆炫 收
邮编:550002,电话:0851-5865575。
六、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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