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湖北书法黄鹤奖征稿启事(2019年9月20日截稿)
为推动湖北省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展示近年来湖北书法篆刻艺术的优秀成果,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第六届湖北书法黄鹤奖评奖活动。
此次评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文艺工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评审原则,展现当代书法审美价值和人文精神,推动对书法艺术的深度挖掘和创新性引领。本届湖北书法黄鹤奖将创作、理论水平作为衡量书家书艺的重要评价标尺,同时综合考量对书法艺术作出的贡献与成就。通过推出精品力作和优秀书法人才,呈现中华传统书法文化的气度、神韵和时代精神。现将评奖事宜公布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书法报社
二
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举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拟邀请评委7名,并依据回避原则,由我省书法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书法教育等领域有一定成就的专家学者和艺术家组成,并适当引入全国性书法展和中国书法兰亭奖评委加入黄鹤奖评审工作。监审委员会由湖北省文艺评奖管理办公室、省文联机关纪委抽签决定。
三
奖项设置
根据《湖北省文联全省性文艺评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六届湖北书法黄鹤奖设一等奖8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20个。
四
参评要求
1、参评范围:
湖北省书协会员,长期在湖北工作生活居住、年满18周岁的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篆刻和刻字作者。
2、申报方式
下载填写报名表格《参评作品信息表》(下载方式见底部阅读原文,或在湖北文艺网、湖北书法家微信公众号下载),连同个人参评稿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收稿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表格内所填写成果的证明复印件(作品集封面、目录、版权页、作品页等)。
3、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事项
(1)书法创作参评要求:
①每位参评者将2012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全国性(中国书协主办)书法征稿展、省级(湖北省书协主办)书法征稿展中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填写在相关表格上并按照填写的内容提供资料。
②每位作者限定报送1件作品(可为时间段内展览入展作品,也可为新创作作品,也可为书法集、册)作为主要参评作品(报送新创作作品的需提供作品10寸照片,报送书法集册的需提供1本原著,报送获奖作品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余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集封面、目录、版权页、作品页(作品建议提供10寸照片,小字作品请提供局部照片)。
③每位参评者提供1式1份参评资料。
④限于人力,所有资料概不退件。
(2)书法理论研究参评要求:
①参评者所提供成果应为2012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综合性出版社和专业出版社、报刊上出版、发表的书学研究著作、论文成果、书法教材或在全国性(中国书协主办)书法理论评审、省级(湖北省书协主办)书法理论评审中入选或获奖论文。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按照填写内容提供资料。
②每位作者限定报送1件(篇、部)作品(论文须提交发表复印件,入选论文需提供入选证书复印件,出版专著需提供原件1本)。其余成果需提供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集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需注明字数(单篇发表论文不少于5000字)。合著者报第一署名作者。
③每位参评者提供1式1份参评资料。
④限于人力,所有资料概不退件。
(3)所有参评者均须填写相关表格,连同参评稿件一同寄出。
(4)参评者均须提交能够证明所提供申报信息真实性的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
(5)所有参评者免收参评费。
(6)征稿稿件一次性寄出,不接受退换稿件请求。
五
评审
1.初评:书法创作(含篆刻、刻字,下同)、书法理论在普遍征集的基础上,依据申报者在2012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所取得成果,进行初评,先产生出入选作者,然后进入终评。
终评:由评委会主持,参照中国书协展览评选方式,根据申报者提交的一件主评作品(创作作品或理论文章),由复审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终产生出黄鹤奖各等次获奖作品(作者)名单。
2.评选委员会表决结果具有法定效力,一经评出,不容变更。
3.评委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评奖规则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回避制度,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一旦发现违纪行为,立即取消评委资格。
4.评委会如有不同意见,将提交组委会审议后决定。
5.评奖结果由湖北书法黄鹤奖组委会审核,由湖北省书协报湖北省文联党组审批,及时在湖北文艺网、湖北书法家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公示发布。
六
其他事项
申报稿件截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
收件地址:(430077)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楚天181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 书法报互联网
收件人:秦江红、杨柳
电话:18171388318、18171088318
1.填写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虚报材料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参评者均视为认同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湖北省书协。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