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八届新人新作书法展征稿启事(2016 年12月10日截稿)
黑龙江省第八届新人新作书法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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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文化,鼓励创新,推出精品,培养和发现书法新人,推动我省书法事业繁荣发展。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省书法活动中心决定举办“黑龙江省第八届新人新作书法展”。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三、征稿范围
凡黑龙江籍非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中的广大书法爱好者,年满18周岁以上的均可参加。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古今诗词、联句、自作诗词均可。
2、作品强调以继承传统为主,提倡在继承传统基础之上的创新探索,反对随意发挥。
3、作品尺寸一律四尺对开条幅,竖式,拒收横幅。作品请勿装裱。
4、每人投寄作品件数不限,要求一次性邮寄。每件作品通过邮局邮寄参评费30元,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请个人保存好原始汇款凭证,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八届新人展”字样。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常用手机号码、邮编、详细通讯地址。
6、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装饰等形式。
7、因作品尺寸不符合要求或个人信息书写不清晰等原因而导致作品无法参加评审的,后果由作者个人承担。
8、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和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五、评审
本次展览由省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委会公平、公正评审。届时将根据收稿情况评出20件优秀作品、100件入展作品展出。根据收稿情况,适当评选一定数量的入选作品。
六、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待遇
1、颁发证书。
2、作为加入省书协会员条件之一。
3、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两册。
望广大书法爱好者积极踊跃投稿。
七、征稿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征稿,至2016 年12月1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汇款和收稿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展览部
邮编:150040
收款人:秦嘉彬
收件人:姜洪峰
联系电话: 0451—86037087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