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首届老年书法展征稿启事(2018年6月30日截稿)
辽宁省首届老年书法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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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全面展示我省老年书法艺术的成就,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协商,省书协决定举办辽宁省首届老年书法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人:吕殿福
协办单位:宣和艺术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辽宁省首届老年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由省书协和承办方有关负责人组成。
2、评审委员会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从省书协评委库中抽选评委,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3、监审委员会
从省文联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投稿与评审
1、投稿范围
居住在辽宁省内,年满60岁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2)规格:书体不限,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一律竖式,不收册页、手卷。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
(3)要求:所有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本次展览免收参评费。因主办方人力有限,概不退稿。
(5)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只限宣纸书写,不收硬笔作品),请勿重复投稿。
3、作品评审
(1)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审定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入展、获奖资格。
四、展览规模
本届展览评出优秀作品10幅,入展作品200幅左右,预计于2018年9月在辽宁美术馆展出。
五、出版
出版《辽宁省首届老年书法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优秀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并赠送《辽宁省首届老年书法展作品集》1册,非省书协会员可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2、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辽宁省首届老年书法展作品集》1册,非省书协会员,可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6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18 号华府购物中心一期一楼宣和艺术馆
邮编:110013
收稿人:倪嘉璐
联系电话:024---22595683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