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欣赏标准散论
书法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一种独特艺术形式,是以汉字为载体的平面视角艺术。书法伴随汉字而产生,自殷商始,历秦汉辉煌、魏晋风韵、鼎盛隋唐、宋元神意、明清繁华,时至今日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长盛不衰,光彩夺目,以其巨大的艺术魅力,吸引着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成为全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书法具有美的面貌,透露着性格化的情态,虽非人物塑像,却能体现出人的精神风采,是人精神面貌的写真。所以当代书法家沈尹默先生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令人心畅神怡。”的确,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让人百看不厌,给人以美的享受。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人欣赏后都能够从中获得美感,这也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可见,要能领悟书法作品中所蕴含的美学意义,必须具备一定的欣赏能力。
其实,书法水平的高低,常常与书法学习者的文化水平、艺术修养、经验阅历以及世界观、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书法作品欣赏就必然要遵循人类认识活动的一般规律,即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不是进行一次就能完成的,它需要不断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众所周知,由于中国文字是典型的方块形,从我国汉字的产生看,基础是“象形”,最初“写字就是划画”,它与画是分不开的,所谓“书画同源”就是这个道理。再加上中国书法是以书写汉字为载体,并且汉字在书写过程中所用的特殊工具可以使点画的形态有粗细、强弱、肥瘦、刚柔、方圆、曲直等丰富的变化,这就使得我国汉字的书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借助于点、线、形的种种变化、组合和结构变化以体现出形式美的艺术。特别书法艺术的构思大多来自自然界的万物联想,并通过笔情墨趣来表现意识和精神,才使人们产生联想:即“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如长矛利剑、若强弓硬矢、如水天、若明月”,既丰富生动,又含蓄自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书法创作的抽象审美价值。因此我们在书法作品欣赏时就更需要较长时期的静观默想和反复揣摩玩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面对一幅作品,粗看似乎平淡无奇,细看才发现有惊人之妙,以致越看越想看,越看越爱看。相传唐代书法家欧阳询有一次在外出途中,偶然发现晋代书法家索靖写的碑竟然流连忘返,不能自己。他先是站着看,然后坐着看,最后索性睡在碑下,细细看了三天才离去。然而,当我们面对一幅佳作,为其倾倒,倘若旁人问曰“美在何处”时,很多人都无法及时答对,往往显得很尴尬。究其原因,主要是任何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都不是文字符号简单、任意的堆砌,而是书法家根据自己感情的需要,在形象思维过程中,根据书之法度进行艺术创作的结果,即通过线条的粗细、墨色的浓淡、结体的疏密、章法的虚实,来体现其丰富的情调和意趣。由于书法艺术不能确切描绘某种事物,也就很难说出其线条所表现的情调。因为书法艺术在表现情致和意趣方面的这种特征具有抽象性,这也是我们无法及时对答“美在何处”的原因所在。这好比你在餐厅订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当客人问你“好吃不好吃”一样,所以只有你一口一口品尝了才能评价“好吃不好吃”。所以既需要一个过程,又要根据你的胃口。因此,书法作品欣赏的标准是多方面的。
从自然原因看:一是我国书法艺术产生的土壤是汉字。汉字造型之初,始于取象自然之美,文字一出现就孕育着美,具有美的性质。后来,象形的意义逐渐减弱,符号的意义日益增强。二是书法所用的工具是毛笔,它不仅能够表现出粗细、浓淡、虚实、方圆、厚薄等种种线条,而且能够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效果和墨色的美感。三是书法是线的艺术,它与欣赏者之间感情的交流,主要是靠一系列抽象的线条来实现的。线条,是书法家用来寄寓情感的基础和要素,而这种线条是建立在文字符号基础之上的,具有一定意义的形象性。因此也可以认为,书法艺术是形象化的抽象艺术。
从社会原因看:一是书法艺术与自然科学不同,它的美没有具体的标准。自然科学的标准是唯一的,如一加一等于二,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一样的,而书法艺术不能用一个公式或定义来规范它,也不能用一把尺子来度量它,几个人书写同一个字或同一内容的书法作品,结果是各显其面,不尽相同。同样,同是一位书法家,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心境之下却是“涉乐方笑”“言衷已叹”,写出的字也各具特色,有所差异。如颜真卿写的著名楷书《多宝塔感应碑》和素称“天下第二行书”的《祭侄稿》,就是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心境下书写而成的。前者颜鲁公怀着对多宝塔的虔诚之情,创造出一笔不苟、端庄浑厚的颜楷艺术风格;后者他怀着对叛将叛臣的无比愤怒,对侄子的深沉悲伤的哀思,创作出纵笔豪放,一泻千里,涂涂改改悲愤之情跃然纸上的颜行艺术风格。正如陈绎曾所说,“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即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即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正由于书法是一种富有感情的艺术形式,所以杨雄谓之“心画”,王羲之谓之“书意”,徐文长谓之“书神”,这些都简明扼要地道出了书法艺术的精神实质。一言以蔽之,“如其人而已”。二是审美观不同。正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书法作品欣赏因人而异, 有的喜欢欧体的险劲美,有的喜欢颜体的浑朴美,有的喜欢柳体的挺坚美,有的喜欢赵体的遒丽美,等等。即使同一个人,随着年龄、文化素养、实践经验乃至情绪等变化,对同一件书法作品也会有不同的审美感受,这是书法欣赏中的正常现象。但这并不是说书法审美没有标准,因此我们不能片面地强调书法艺术审美的主观性而否认书法美的普遍客观标准。三是时代风尚不同。书法艺术欣赏因时而变,或崇尚宋元之意,或上追晋唐风韵,又有流行书风、现代书风等等,不一而足。只要凝神一想,这样因时而变的例子很多,给书法艺术欣赏带来了困难。四是对书法学习研究、水平高低程度有所不同。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书法作品欣赏亦是这样。唐代书法家怀素与颜真卿一起讨论书法,怀素说:“每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颜真卿说:“何如屋漏痕?”怀素说:“得之矣。”
由此可见,欣赏一件好的书法作品,是一种美的享受。人们喜爱书法,正是因为它示人以美,即代表着活生生的流动、富有生命暗示和表现力量的美,从而触发人们对美的感受和联想。对于学习书法和研究书法者来说,更是一种与临池一样不可缺少的实践,通过不断鉴赏,不仅可以提高学习书法的兴趣,开阔视野,而且可以从前人或作品的经验教训中,去粗取精,吸取养料,作为今后创作的必要借鉴。因此,它既有利于人们提高审美情趣,丰富精神生活,又有利于促进书法评论和创作,有利于确保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艺术素养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