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性灵派”全国书法展览征稿启事(2016年10月15日截稿)
第五届“性灵派”全国书法展览征稿启事
为了继续推进“性灵派”书法创作与研究,拟定2016年底在武汉举办全国第五届“性灵派”书法作品展览暨学术研讨会。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联
承办单位:南京随园书社
二、展览宗旨:
1、强调“书宗性灵”主张,倡导“我手写我心”的书法创作;
2、突破书法创作模式化、重复化、做作化的趋向,为自觉进行性灵表现的作品提供展示的平台;
3、引导书法创作避开市场化的负面影响,让书法回归本质意义的创作轨道;
4、积极把握时代追求和书法艺术发展规律,推进书法创变。
三、征稿对象:
凡是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不论性别、职业、身份、成就大小,若在创作主张上认同“书宗性灵”说,即可参与创作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者投稿的作品,必须是经过本人精心创作的、非临摹抄袭的,并认定未经发表、出版、展览和收藏的作品;
2、书写文辞以诗文为主,内容高雅,力避粗俗。提倡书家自撰诗文创作(以自撰诗文创作,在评审中可获得加分),提倡作品用印为书家自刻印;
3、不分书体,不拘形式,不限工具材料,充分体现作者对书法艺术的体认、感受和创作的自由。可以大胆借鉴现代艺术创作元素进行书法创作,但作品必须是“写”、“字”的创作。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八尺整宣幅式。同时必须提交一件临摹作品。草书、篆书另附释文。谢绝无功力、无情性、无蕴涵的作品。作者对自己的创作的作品和引用的文字负责;
4、除册页外,作品不得自行托裱。作品背面右上端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同时用A4 纸打印作品创作手记(即创作时间、创作意图、创作境况等,限200字以内,并将草书、篆书释文、自撰诗文电子文本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5、不限投稿件数。不收参评费。需退稿者寄退稿费30元。退稿费一律通过邮局汇寄,否则作品不予登录,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6、热忱欢迎全国书法理论界专家学者撰写与“性灵派”书法观念、发展趋势和创作研究等主题有关的理论文章(字数10000字以内,未经发表的)。优秀论文作者将邀请参加本次活动的研讨会。
五、评选、展览及其他:
1、突出展览的民间性、艺术性、学术性,逐步建立健康的、理性的、符合现代展览规程的展览中介服务运行机制。
2、坚持作者自由投稿和艺术创作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一视同仁。竭诚为每位投稿者建立个人艺术档案和艺术品市场登记认证的数据库,保护作者的创作权。
3、评委由主办方聘请。邀请有关专业媒体人员参与评选监审,确保评审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过程和结果在书法专业媒体上公布。
4、设立“随园书谱奖”。本届展览评选出特等奖2名,每名奖金10000元。最佳创作奖20名,每名奖金3000元。优秀论文奖5名,每名奖金3000元。入展作品200件,入选作品500件。2016年11月在武汉展出。入展入选作品不退稿。入展作品和入选者名单编入作品集。对入展和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本。
5、展览期间,组织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召开“性灵派”书法创作专题学术研讨会,同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和学术研讨会。
六、本次展览活动支持:
艺术学术总指导:言恭达
后援单位:
言恭达文化基金会
湖北性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政府
展览策划:田耕之
特聘法律顾问:郑维民
截稿时间: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七、投稿及汇款地址:
南京市锁金四村一幢1008室南京随园书社
联系人:孙令娴
邮编:210042
电子邮箱:369778169@qq.com
电话:025-85420238(兼传真)